借阅权限

时间:2020-12-30 09:23 浏览量:12038

为加快馆藏图书的借阅率和流通周转,满足广大读者的需求,图书馆自2017年9月1日起,实施新的借阅规则。

读者类型

图书类型

可借册数

可借天数

在职教职工及全日制在校生

中、外文图书

无限册

30

离退休教职工

中、外文图书

2

60

*大学城十校馆际互借与通借通还服务

中文图书

5

30

外文图书

3

30

​说明:

1、读者应遵守上述借阅规则,按期归还所借图书;

2、超期未归还图书,将暂停借书权限,并且需要交纳图书超期罚款。

​超期罚款交纳标准:中文图书0.1元/天/册、外文图书0.2元/天/册;

缴纳方式:大学城校区刷一卡通/校园卡收取,三元里校区现金收取;

读者在归还图书并且缴清罚款后,将恢复借阅权限。

3、续借和预约

除新书外,所有中外文图书均可续借一次,续借借期为30天,已被预约的图书不能续借;

当图书在两校区分馆均无可借馆藏时,该本图书可以进行预约,可预约图书到馆后将为读者保留3天;

当有超期书或未缴清超期罚款时,暂停借阅、续借、预约等服务;

离退休教职工,所借图书不可续借,请按时归还;

4、关于新书

图书馆规定,入馆时间在180天之内的图书定义为“新书”,新书不可以续借。

5、使用大学城十校馆际互借与通借通还服务借阅他馆图书

不适用我馆对于超期、续借、预约等的规定,须遵守相关服务条款,详情见图书馆网站服务指南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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