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籍书库管理制度

时间:2020-12-28 15:46 浏览量:12038

1、古籍书库采取闭架阅览,仅供本校教师和研究生阅览、摘抄和部分拍摄,不提供外借和复印。校外读者持单位介绍信经馆领导批准后方可阅览。

2、对于需提供原版阅读的古籍,读者填写阅览登记表,由工作人员入库内提书,读者在阅览区,并在工作人员的视线范围内查阅毕后,工作人员及时归架。

3、读者活动范围限定于阅览区。任何形式的参观活动,须经馆领导批准并由管理人员陪同。以上情况均须办理入库登记手续,否则,管理人员应拒绝其进库。

4、为保护古籍,凡有重印、影印或电子版的珍贵古籍,除研究版本者外,原则上不再提供原版。

5、为了避免强光和高热对古籍的损坏,不得对古籍进行复印,一般只能拍摄(不用闪光灯),需填写拍摄申请单,符合规定可进行拍摄,校外读者需持介绍信并经馆领导批准,由管理人员拍摄。拍摄按规定均收取费用。

6、 馆藏古籍原则上不提供复制服务,如因教学、科研需要,填写《古籍图书拍摄申请书》,由我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能否提供复制服务;复制古籍不得以分批复制之方 式取得全件,亦不得假手他人,以分批复制之方式取得全件;复制古籍仅供个人研究参考之用,保证不用于出版牟利,不进行网络传播或者采用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 方使用;复制服务采用按“拍”(线装古籍为相邻两页码的各半个页码,普通书为两页)计价。

收费标准(校外)

古籍类别

服务方式

收费标准

1950-1976年间的合订本报纸、碑帖拓片、相片、文化大革命期间的书刊、影印线装书、大型工具书丛书

管理人员

拍照

5.00元/拍

1949年以前出版的旧书、报、刊

8.00元/拍

清嘉庆至民国刻本

10.00元/拍

清乾隆以前刻本

需由馆领导批准并经馆务会讨论处理方式

孤本、手稿

注:一般情况下,每位读者复制每种书不超过十拍(善本、孤本、手稿等经馆领导批准并经馆务会讨论处理方式)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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